上海市轮渡公司自2006年8月1日起正式推出使用公共交通卡乘坐轮渡的优惠连乘方案,届时市民可以从中享受到更多的实惠和便利。具体优惠措施为:在一个自然月范围内,市民持公共交通卡过江消费时前20次为基本消费实行原价,第21次起即可享受8折票价,60次以后开始新一轮的循环,即61次到80次原价,81次到120次打8折,乘船次数仅限当月,不可累计。另外,此次优惠措施仅限于行人和非机动车,空调渡船航线以及骑摩托车过江的乘客无法享受此次优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