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公共交通卡公司推出四项服务举措

  上海公共交通卡股份有限公司本着“关注民生、方便百姓”的服务理念,决定陆续推出四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。

一、2007年9月1日起,普通卡人为损坏卡重置费由原来的30元/张下调至15元/张
  因持卡人原因造成交通卡普通卡不能正常使用时,持卡人可持该卡至上海公共交通卡各维修点,重置费由原来的30元/张下调为15元/张,公司将为持卡人调换同等储值额的普通卡。若因卡本身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使用的,公司免费为持卡人维修。
  目前,上海共有109个交通卡维修点,分别在:
  1. 轨道交通沿线各站点(105个站点)
  2. 上海公共交通卡服务中心 九江路609号
  3. 大众票务中心 泰兴路218号
  4. 强生票务中心 南京西路920号
  5. 公交票务中心 梅园路389号3楼

二、2007年9月1日起,交通卡普通卡退金手续费由10%下调为5%
  上海公共交通卡退卡只限普通卡。底卡性能完好且无弯折、严重污损的,押金全额退还,底卡由交通卡公司收回。卡内余额不足10元的,当场可以全额退还押金和卡内资金;卡内余额高于10元的(含10元),凭购卡凭证在扣除5%的退金手续费后退还。

三、自2007年11月1日起,上海公共交通卡普通卡押金由30元/张下调至20元/张
  实施押金下调涉及交通卡系统硬件、软件的技术改造,交通卡公司正会同合作单位加紧改造,确保按期竣工。自11月1日起,交通卡普通卡的押金下调至20元/张,30元的押金卡不再发行。本次押金下调采用“老卡老办法、新卡新办法”的原则。2007年11月1日之前发行的普通卡,可长期使用,退卡时仍然按照30元/张押金退还,退卡不设截止日期,随时保证退还押金;2007年11月1日之后的上海公共交通卡普通卡按照20元/张的押金发行,退卡时也按20元/张退还持卡人。请持卡人放心使用老卡,不必急于退还老卡购买新卡,以造成不必要的退卡以及购卡拥挤。根据交通卡退卡规则,退卡卡内资金10元以下的全额退还,超过或等于10元的须扣除相应手续费后退回,请持卡人将卡内资金用至10元以下再退回交通卡公司。

四、为方便市民退卡,自2007年11月1日起,上海公共交通卡增设80个退卡网点
  为方便交通卡持卡人退卡,缓解市民“退卡难”,上海公共交通卡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积极合作,在上海各区的浦发银行网点内增设80个上海公共交通卡退卡服务点,届时市民可选择就近退卡。
  交通卡公司在制订本次普通卡押金下调各项具体措施的过程中,充分听取了政协委员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、市物价部门、市工商管理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等各方面意见,得到了合作单位的大力支持。交通卡公司将不断根据持卡人需求,加强社会服务功能,提高整体服务质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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